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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账号作为一种虚拟财产,在交易过程中也可能引起各种纠纷。近日,河南省南阳市桐柏县法院审结一起因网络游戏账号交易引起的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郭某与宋某均系游戏“暗黑突围”玩家。2023年6月26日,二人在微信小程序“腾讯电子签”上签署“暗黑突围”游戏账号租赁合同,合同约定郭某租赁使用宋某的“暗黑突围”游戏账号,租赁费450元,租赁期限为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26日,以郭某出示游戏登录码,继而由宋某扫码确认登陆的形式履约,24小时内被告未扫码需赔付10000元违约金。租赁合同签订次日,郭某向宋某提供的支付宝收款账户转款450元,转账后,宋某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游戏账号扫码登陆,且将郭某微信拉黑后删除。郭某为此多次要求宋某按约定赔付原告租赁款及违约金,均遭宋某拒绝,郭某遂将宋某诉至桐柏县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郭某与被告宋某经互联网渠道签署的游戏账号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共同遵守和全面履行。被告未按约定向原告提供游戏账号扫码登入,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金,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原被告违约金数额约定过高,应按照交易金额的30%即135元计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租赁款450元并支付原告违约金135元。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游戏、社交平台、直播短视频等电子服务创造的各类网络虚拟财产在互联网服务中也纷纷涌现。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财产,是一种能够用现有度量标准度量其价值的数字化新型财产,其财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日常使用的网游装备、游戏账号等等都属于网络虚拟财产,虚拟财产具有唯一性,处分权归玩家所有。玩家以租赁、买卖等合法方式处分其在虚拟世界中的财产,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应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和规制。玩家出租、出卖游戏账号后又恶意找回账号,应承担违约责任,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供稿:桐柏县法院 曾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