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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是推动山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主体。近年来,山东省民营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按照历年《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发布的数据,从2015年至今,山东民营经济占GDP的比重一直都在50%以上。
山东作为东部沿海经济大省,一直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重要支撑。近年来,山东省坚持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成绩,民营经济规模不断壮大,发展质效持续提升,开放活力持续迸发,民生保障作用凸显。
统计显示,2022年,山东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4.53万亿元,占全省GDP的51.8%,全省民营经济市场主体达1388.3万户,占全部市场主体的98%以上;纳税8509亿元,占全部税收的73.3%;吸纳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80%以上。
今年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明确,将始终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只要符合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只要有利于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只要有利于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都将不遗余力、全力支持。同时,要求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真正重视民营企业、感情上真正贴近民营企业、行动上真正关爱民营企业,着力打造稳定的政策环境、透明的法治环境、公平的市场环境、高效的服务环境、优良的金融环境、暖心的人文环境,让民营企业家在山东投资兴业更有信心、更加顺心、更感舒心。
在新时代背景下,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要构建起服务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此,山东省还将优化调整全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体制,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指数和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形势,以最大决心、最高规格、最强措施,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完善靠前服务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彰显山东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决心。
山东省民营经济地位无可置疑、作用无可替代、潜力无比巨大、未来无限光明。为此,山东省聚焦民营企业发展突出制约,着力强化企业诉求闭环解决、惠企政策落实、诚信政府建设、公平市场竞争、全链条融资支持、涉企执法服务规范、要素保障、政企常态化沟通、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企业家荣誉激励等10个方面机制,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文/曹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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